远洋渔业船位监测服务体系Service system

远洋渔船船位监测系统是全国渔业船舶管理系统的组成部分,由农业部统一管理,委托中国远洋渔业协会承担技术维护、日常监测、组织协调及技术培训等工作。为了更好完成农业部赋予的职责,中国远洋渔业协会和北京中交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联合组成了中国远洋渔业协会船位监测技术小组承担上述职能。船位监测小组领导建设的远洋渔船船位监测服务体系包括北京服务中心和各地区服务分中心,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技术咨询、系统维护、技术培训、设备提供、设备维修、设备安装、FFA检测等全方位的服务。

  1. 一、组织架构
  1. 1.1服务中心

北京服务中心为农业部、各省市渔业管理部门和全国远洋渔业企业提供服务。服务内容包括:提供必需的硬件和网络等基础设施;开发完善系统平台功能;提供设备检测服务工作;提供船位监测系统故障处理、系统维护等一揽子服务;船位情况及时上报农业部及中国远洋渔业协会;船位情况通报全国远洋渔业企业;负责船位监测系统的技术培训、推广和规范化等相关工作;负责与各地区的服务分中心协调和监管工作。

  1. 1.2服务分中心

以签约的形式,委托其他公司在区域内提供服务。主要职责包括:海事卫星设备的宣传和销售;设备的安装、调试和维修;FFA上船检测等工作。

  1. 1.2服务分中心

以签约的形式,委托其他公司在区域内提供服务。主要职责包括:海事卫星设备的宣传和销售;设备的安装、调试和维修;FFA上船检测等工作。

  1. 1.2.1对分中心的要求

1、服务分中心要具备设备销售、设备安装及调试、设备维修、FFA检测等能力。

2、服务分中心具备在签约区域内及时服务的能力。包括在整个区域内的销售能力、技术人员的能力及数量、对客户要求的及时响应和到达。

3、服务分中心要服从服务中心的管理和对其执行能力和有效性的监督

4、服务分中心有义务对区域内用户做船位监测相关技能培训。

  1. 1.2.1服务分中心区域划分

1、区域划分

国内分中心暂定为5个省级分中心,分别为浙江地区服务分中心、辽宁地区服务分中心、山东地区服务分中心、福建地区服务分中心、广东地区服务分中心。

国外分中心暂定为3个地区分中心,分别为斐济地区分中心、西非地区分中心、南美地区分中心。

2、跨区域合作

服务分中心不能跨区域为用户提供船位监测相关的服务或设备,各服务分中心可采取合作的模式为本地区的它省用户提供服务。具体合作模式由服务中心协调与定制。

  1. 1.2.3服务分中心的授予

远洋渔船船位监测服务中心以签订服务协议的方式委托其他公司在区域内提供服务,有效期为一年。服务中心每年将通过对各服务分中心的评价考核来判断是否在下一年度续签服务协议。

  1. 二、服务内容
  1. 2.1客户咨询

通过培训,各服务分中心应具备指导本地区用户使用船位监测系统的能力,在客户咨询时能够解答客户疑问,如没有船位时帮助客户调取船位等。

1、服务中心为所有用户提供技术支持工作。

2、服务分中心为所在区域用户提供技术支持工作。

3、服务工作涉及收费的,服务中心将定制详细的价格规定文档,各服务分中心不得私下收取其他费用。

4、服务分中心每周上报服务内容记录。

  1. 2.2设备提供

1、船位监测设备主要包括:MINI-C终端、ARGOS设备、卫星电话设备、智能终端。

2、各服务分中心应能及时提供船位监测设备,并具备安装、调试、维修的能力,各服务分中心应保留一定的备品、备件以提供服务。

3、各服务分中心需统一向服务中心采购船位监测设备终端价格需遵守服务中心定制的价格规定,不得私下收取其他费用。

  1. 2.3设备安装、调试

1、对顾客所承诺的送货范围、送货时间及时兑现。

2、服务人员需保证能及时在管辖区域内上船安装、调试设备。

3、安装、调试设备涉及收费的,服务中心将定制详细的价格规定文档,各服务分中心不得私下收取其他费用。

4、服务分中心要上报每次的设备安装、调试单。

  1. 2.4设备维修

1、服务分中心需安排专人负责报修登记和接待服务。

2、设备维修主要工作包括:上船维修、报修、送修等内容,服务人员需及时维修,并向顾客如实提供维修记录。

3、对于维修期限较长,或因维修方原因延误维修时间的,应为顾客提供相应的代用品。

4、维修设备涉及收费的,服务中心将定制详细的价格规定文档,各服务分中心不得私下收取其他费用。

5、无法维修的设备返回服务中心维修或置换。

  1. 2.5FFA检测

1、各服务分中心按FFA检测文档上所需内容上船检测。

2、FFA检测主要内容包括:登船检验、设备安装情况、船位情况、船舶信息收集、设备信息收集、设备软件版本检验、填写MTU证书。

3、FFA检测涉及的费用,服务中心将定制详细的价格规定文档,各服务分中心不得私下收取其他费用。

  1. 三、服务费用指导价

船位监测服务费用

上船安装与调试:3000元/每船(不包含交通、住宿)

上船维修:2000元/每船(不包含交通、住宿)

FFA检测:3000元/每船(不包含交通、住宿)

中国远洋渔业协会船位监测小组
北京中交通信科技有限公司